今天連老爸都被拖來當一天司機,司機的事情也是說來話長,說完就不用睡了,所以算了。

回家路上老爸一直說我老闆可以去南部玩啊去花蓮台東,如果她要去的話他可以幫她開車陪她去玩啊~




爸你只是自己想要去玩吧?!




台灣人的好客?反正我才不要告訴我老闆咧,萬一老闆真的說好,那不就代表我也要跟著去,靠北我才不要。假日還要見老闆?這對上班族來說絕對可以排前十大悲劇的好ㄅㄟ。


今天另一件讓我很生氣的事情就是該死的亞力山大,因為還有三期左右分期信貸沒繳清,這時我的上班族學生派上用場了,因為他剛好在土銀上班。



結論是,他問過他們長官、律師、消基會,甚至遠東銀行的人都說,還是乖乖繳完吧,因為第一定型化契約的相關損失法律條文是九六年七月一號開始生效,我的入會時間早於這個時間所以不適用,第二,就算我可以申辦拒繳,第三個月銀行還是會提報,可能影響我日後債信。


他說我何必為一點點錢跟自己信用過不去。他還說,這情況如果在美國,美國是就算商品使用過半年都可以退貨,台灣則是號稱已開發國家實行開發中水準的法律,對消費者根本沒有完善的保障。說我就當繳錢學教訓吧。


還有相關內幕是,唐雅君的資產現在「聽說」早轉至大陸,或存至瑞士銀行,不能查帳,所以就算要她賠也沒得賠,反正她裝沒錢又有誰奈他何。



搞什麼鬼?!這就是我們引以為傲的台灣嗎?!善良老百姓永遠要吃悶虧?!



差勁到極點了,心情賽爆了,早點睡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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