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右眼下方有一顆痣。

長久以來有各式各樣不同的人希望我去點掉。包括我老媽。我媽最喜歡戲稱說,我這叫愛哭痣,不好,點掉才不會那麼愛哭。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這樣,被我媽說中,我就真的很愛哭。

心情差的時候當然哭,心情好的時候也哭,想到別人對我不好我會哭,想到別人對我好我也會哭。大部分時候是可以克制的,三步驟,抬頭,深呼吸,心裡用力大喊,「不准哭!」眼淚就可以逼回去。

可是我非常不喜歡被人看到哭的樣子。我哭的樣子真的很醜。我很害怕被人看到我哭,因為我很不喜歡別人擔心我。尤其是我的爸爸媽媽。




這幾天,我覺得我快撐不住。




我覺得我很對不起我的爸媽。記得當初分手,我哭得很慘,爸爸握著我的手,眼眶泛紅說,「唉,妳從小到大就是爸爸最不需要擔心的小孩,什麼都很好,漂漂亮亮又念到碩士,以為妳就可以一切順利,怎麼女人最重要的感情妳就是走得這麼坎坷...」


聽到這些我哭得更大聲。我心裡一直想,爸爸對不起、對不起...是我很沒用,才會讓自己過得這麼坎坷,被感情牽制,還讓你跟媽媽這麼擔心...



所以這次我不敢跟爸爸媽媽說,我又因為同一個男人如此狼狽。我很努力吃飯、睡覺,假裝一切都很正常,除了故意把自己關起來假裝努力的寫論文,其實是想杜絕讓他們看到我如此狼狽的樣子。


我的眼淚並不是為任何人而掉。我只為我自己掉眼淚。我討厭自己不懂得無情,才會跌跌撞撞。於是每天早上,步出家門,看到燦爛的陽光,我就逼迫催眠自己,要學會「薄倖」這件事情。一定要學會。






爸爸說,對付別人對妳的無情,妳就要比他更無情。我知道。但。念舊的人不是輸給對方,是輸給自己。而我,不想再輸了。

就像惡女花魁裡,清葉痛哭之後,兇狠的說,「誰說我哭了!」那樣堅毅的模樣,驕傲的眼神。誰無情,誰要誰誰不要誰,都不要緊,舔舐完我的傷口,我就可以更冷漠、更淡然。




然後一定可以擺脫愛哭鬼的樣子。愛哭痣,終有一天會變愛笑痣。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穗穗平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